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订婚:不看以前报道 过好当下【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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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订婚:不看以前报道 过好当下

   日期:2022-06-19 01:25: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10    评论:0    
核心提示:原标题:订婚!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不看以前报道,过好当下最重要6月17日,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在社交平台宣布订婚。

原标题:订婚!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不看以前报道,过好当下最重要

6月17日,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在社交平台宣布订婚。

于欢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或许是很多人都在关注此前的案件,消息发布后,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祝福。

“刺死辱母者案”事发近6年,于欢称,自己基本不会回看以前的报道,“对我来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现在主要是过好当下。”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订婚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在工厂接待室目睹母亲苏银霞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20岁的山东冠县青年于欢持水果刀刺向讨债者致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争议,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入狱期间,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于西明、苏银霞、于家乐(分别为于欢父亲、母亲和姐姐)刑期三至四年不等,后苏银霞、于家乐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先后刑满出狱。

2018年,于欢案被列入最高法指导案例。

出版于2019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所编的书——《记载中国法制进程之于欢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说谁死伤谁有理”等观点记载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一篇文章中。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订婚

2020年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今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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