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家饭馆老板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菜品视频,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45万元罚款。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饭馆负责人张女士表示,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只是记录了饭馆的一些菜品,并没有挂链接或进行推广。然而,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广告法为由,对她处以4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

7月10日下午,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事件并未进行实质处罚。张女士删除了相关视频并提交了陈述申辩书,鉴于她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社会危害,最终决定不予处罚。

此案公益诉讼律师、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天增表示,尽管未实际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依然存在,当事人因此决定起诉兰山区市监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目前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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