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如ChatGPT、元宇宙、AlphaGo、Sora等的涌现,使得该领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愈发紧密相联。这些技术创新不仅让人们从繁重的重复性工作中解脱,释放更多创造力,还在某些领域突破了人类能力的局限。然而,技术进步不应凌驾于法律与道德之上。
近期,AI技术用于“复活”已故公众人物及个人的现象引发了社会热议。一部分人对此表示赞赏,认为这为丧亲者提供了情感慰藉。但同时也有一部分家属坚决反对,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他们的情感,造成了精神创伤。
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以数字技术“复活”死者应当有明确的界限。未经家属同意,或者“复活”内容存在不妥导致对逝者产生负面评价的情况,此类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侵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于侵害死者肖像等权益的行为,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有权依法追责。这意味着,即便人已离世,其肖像仍受法律保护。AI“复活”本质上是对死者照片、视频等数字痕迹进行深度伪造,一旦原始数据失真、侵权或导向有误,生成的内容将偏离事实,滋生数据安全隐患,侵犯他人个人信息与人格权。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亦指出,涉及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的编辑功能,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须提示用户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获取其单独同意。换言之,在未得到本人或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权及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因此,擅自“复活”死者显然触犯了相关法规。
不仅如此,擅自利用AI“复活”死者可能导致相关人员产生心理困扰。尽管这种技术手段似乎能暂时缓解丧亲之痛,但过度沉溺于人工智能生成的影像,可能导致现实与虚拟边界模糊,增加混乱与心理压力,甚至诱发心理健康问题。
当前,尽管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深度合成行为进行了原则性约束,但对于各主体的义务、责任及监管措施尚缺乏具体规定。因此,建议通过立法细化明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平台及监管者的责任,确保权责清晰、统一。同时,行业内部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统一标准、准则及自律管理制度,引导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服务提供者作为直接实施深度合成的一方,必须恪守法律法规,尊重伦理道德,秉持正确的价值观,以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良性发展。唯有在法律与伦理框架内,顺应社会主流价值取向,AI技术的未来方能赢得公众更积极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