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年实施 新规强化安全措施[推荐]【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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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年实施 新规强化安全措施[推荐]

   2025-11-28 13:52:24 互联网微发信息网98
核心提示:11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11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调整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至16周岁以下、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并要求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相关标准的头盔。条例针对非机动车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强调“安全”二字,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

关于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遵守限速标志、标线,不得双手离把或手持物品,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或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逆行,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不得醉酒驾驶,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滞留,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等。

条例还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年满十六周岁,保持车辆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后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需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在生产销售环节,条例明确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需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停止使用。条例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拼装、改装、加装动力装置、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行为。本市禁止销售拼装或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驾驶此类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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