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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遭同班男生杀害遗体距家仅200米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推荐]

   2025-12-19 13:44:13 互联网微发信息网65
核心提示:今年7月,云南曲靖罗平县一名15岁女生在路边遇害,作案嫌疑人是其同班男同学蒋某某。受害者父亲方先生透露,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杀人罪、强奸罪,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方先生表示,蒋某某和他们来自同一个村

女生遭同班男生杀害遗体距家仅200米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今年7月,云南曲靖罗平县一名15岁女生在路边遇害,作案嫌疑人是其同班男同学蒋某某。受害者父亲方先生透露,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杀人罪、强奸罪,案件即将开庭审理。

女生遭同班男生杀害遗体距家仅200米

方先生表示,蒋某某和他们来自同一个村。事发当晚,女儿受邀请到女同学的亲戚家玩,当时在场的还有其他几名同学,包括蒋某某。晚上约11时30分,女儿和那名女同学准备回家,蒋某某送她们。蒋某某先将那名同学送到家后,继续送方先生的女儿,途中突然作案。女儿的遗体在离家直线距离约两百米的路边被发现。

家属提供的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蒋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系初中同班同学。案发当晚11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方某某回家途中产生奸淫念头。次日凌晨0时许,二人行至同村一村民家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从方某某身后用手勒住其颈部。经鉴定,方某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7日,蒋某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周兆成指出,案发时蒋某某已年满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在“需负刑责”的法定范围之内。

方先生表示,该案即将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希望凶手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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