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孙某骑电动车带着妻子王女士和女儿经过斑马线时,被陈某驾车撞上,事故导致三人受伤,其中王女士伤势最重,构成十级伤残。随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及误工费等。
被告方认为,王女士作为全职妈妈没有经济来源,因此不存在误工费。然而,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王女士不从事有薪工作,但她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她的家务劳动也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价值。因此,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索赔3万元误工费的诉求,认为不赔偿误工费有违公正原则。
(网站咨询与信息版权问题处理:wfxxw@foxmail.com)


![台球厅老板将讨薪女生甩抛在地 劳动监察大队回应[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512/04/211312241.jpg)
![成都多位考生称国考遇停电影响发挥 供电中心回应[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512/04/212400291.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