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名,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中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自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达100余亿元。该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网站咨询与信息版权问题处理:wfxxw@foxmail.com)

![误食水仙索赔375万缺乏法律依据 高额索赔引争议[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601/29/134230771.jpg)
![多地万科泊寓爆雷背后,不少长租公寓已入不敷出 租金下滑拖垮资金链[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601/29/135042931.jpg)
![十四五新增减税降费退税超10万亿 助力经营主体发展[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601/28/231211591.jpg)
![药品管理新规如何更好保障用药安全 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荐]](http://www.wlchinahc.com/file/upload/202601/28/231428961.jpg)